1955年1月3日 *足球協會在北京成立,黃中任首屆主席。
1956年6月9-10日 *足協副主席張聯華在葡萄牙里斯本舉行的國際足聯第30屆代表大會上,要求國際足聯必須取消臺灣會籍和確認我國參加第六屆世界杯足球賽的資格問題。在遭到大會拒絕后,我國代表退出會場以示抗議。
1956年08月16日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向國際足聯推薦李鳳樓、方榮富、胡漢文、王南珍和王維屏等5人為1956-57年度國際級裁判員,后獲國際足聯批準。這是新*首批獲國際級稱號的裁判員。
1958年06月05-07日 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第31屆國際足聯代表大會上,*代表再次強烈要求取消臺灣的會籍,被國際足聯拒絕,*代表退出會場以示抗議。7日,我國代表團發表聲明,宣布退出國際足聯。
1974年07月14日 在德黑蘭舉行的第六屆亞足聯代表大會,重新接納我國為亞足聯會員,取消了臺灣的會籍。
1975年05月04日 國際足聯主席阿維蘭熱訪問我國,與*足協主席李鳳樓就恢復*在國際足聯的合法席位及處理臺灣會籍交換了意見。
1979年10月13日 國際足聯執委會通過決議,重新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足球協會為會員,要求臺灣的足球組織改名為“中華臺北足球協會”,并不得使用“中華民國”的任何標志。
1980年07月07日 國際足聯第42屆代表大會批準了國際足聯執委會做出的關于恢復*足球協會在國際足聯中的合法權利的決定,*回到了國際足球大家庭。
1992年06月 *足協在北京西郊紅山口召開工作會議,即“紅山口會議”。會議以改革為主題,決定把足球作為體育改革的突破口,確立了*足球要走職業化道路的發展方向。
1995年01月 國家體育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成立。該中心的成立,是國家體委體育改革的措施之一。該中心對外仍以*足協的名義,以適應國際上的慣例和聯絡需要。
1999年03月08日 *足協將國家隊推向市場,開啟“*之隊”計劃。
2010年10月16日 *足壇反賭風暴拉開序幕。
1979年,國際足球聯合會(FIFA)
1974年,亞洲足球聯合會(AFC)
2002年,東亞足球聯盟(EAFF)
2015年8月17日*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2016年2月24日,撤銷“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這意味著*足協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局面將不再存在。今后,*足協將以社團法人的身份對*足球各項事務進行監督、管理。
*足球協會是*足球運動的管理機構,國內簡稱*足協或足協。 它是亞洲足球聯合會及國際足球聯合會的成員。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1955年1月3日成立?偛吭O在北京。*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由主席、專職副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司庫組成的常務委員會,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履行其職務。主席會議是執行機構,處理日常工作。下設咨詢、財務、競賽、女子足球、青少年足球、學校足球、裁判、法規、科學技術、教練、安全、新聞、外事等12個專項委員會。職能是:研究制定足球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負責和指導本項目俱樂部的建設和后備人才的培養,管理本項目的各級國家隊;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競賽計劃、規劃和裁判法; 組織教練員、裁判員培訓;組織科學技術研究,提高訓練水平;制定足球場地標準和足球器材的研究、發展;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等。
實際上*足協和*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是一套班子,這是為了應付國際足聯的規定——各國政府不得干涉足球。所以,*足協可以理解為*足球管理中心的馬甲。足協主席僅是掛名不負責日常事務,負責日常事務的足協專職副主席即足球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4月*足協調整部門設置,由原六部一隊調整為七部,即綜合部、外事部、技術部、職業足球發展和監管部、競賽管理部、國家隊管理部(原國家隊)、青少年和社會足球發展部。另外還有福特寶公司、中超公司等下屬單位。
新隊徽
在2011年11月份的兩場世界杯亞洲區預選賽比賽中,全新的*國家足球隊隊徽率先出現在*國家男子足球隊的比賽及訓練服上面。新隊徽由*足協會同各級國家隊官方合作伙伴以及*裝備供應商阿迪達斯共同研發設計。 新隊徽以*足協的會徽為主體形象,融合了天安門,祥云及莊嚴的黑體“*”字樣等*元素,采用與五星紅旗同樣的紅、黃為主要色調,設計上大膽地突破了原有的造型和構圖,以盾牌形狀代替了傳統的圓形,圖案中心的足球則表現了足球這一運動及其旺盛的生命力。而天安門標志則被巧妙的鑲嵌在足球的中心。四周環繞著騰起的祥云,寓意著對*足球的美好祝福。
從2012年開始,*足協下屬的各級國家隊,如*五人制足球隊,*沙灘足球隊等,都將在其比賽及訓練服上使用全新隊徽。
男子國家隊
球隊 | 主教練 |
---|---|
*國家男子足球隊 | 阿蘭-佩蘭(Alain Perrin) |
*國家奧林匹克足球隊 | 傅博 |
*國家二隊 | 黎兵 |
*國家青年男子足球隊 | 瑞克林克 |
*國家少年男子足球隊 | 王政 |
女子國家隊
球隊 | 主教練 |
---|---|
*國家女子足球隊 | 郝偉 |
*國家青年女子足球隊 | 殷鐵生 |
*國家少年女子足球隊 | 范學偉 |
賽事名稱 | 創辦 | 備注 |
---|---|---|
*足球協會超級聯賽 | 2004年 | 前身是1989年創辦全國足球甲級隊(A組)聯賽 |
*足球協會甲級聯賽 | 2004年 | 前身是1989年創辦全國足球甲級隊(B組)聯賽 |
*足球協會乙級聯賽 | 2004年 | 前身是1989年創辦全國足球乙級隊聯賽 |
*足球協會業余聯賽 | 2002年 | |
全國職業足球俱樂部預備隊聯賽 | 2002年 | |
*足協杯 | 1984年 | 2007年起停辦,2011年復辦 |
中超聯賽杯 | 2004年 | 2006年起停辦 |
*足球超級杯 | 1995年 | 2004年起停辦,2012年復辦 |
*女子足球超級聯賽 | 1997年 | 上海 | |
全國女足聯賽 | 1992年 | —— | 2007年起停辦 |
全國女足錦標賽 | 1983年 | 解放軍 | |
*女子足協杯 | 2006年 | 江蘇華泰 | |
*女足超霸杯 | 1995年 | —— | 2009年起停辦 |
2013年11月26日晚,亞足聯年度頒獎典禮在吉隆坡舉行。*足球協會獲亞足聯公平競賽協會獎。
1955年*屆
1955年*足球協會成立
主席:黃中
1964年第二屆
1964年經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批準,
足協負責人為:
主席:黃中
副主席;李文耀、李鳳樓、張聯華、張之愧、趙東凡、趙希武、紀裴萬、魯挺
秘書長:柯輪
1979年第三屆
主席:李鳳樓
副主席:王伯清、王維屏、孫凱風、年維泗等16人
1985年11月,經國家體委批準成立全國足球領導小組。
組長:袁偉民
副組長:陳家亮、年維泗
辦公室主任:楊秀武
副主任:孫寶榮
1986年第四屆
主席:袁偉民
1989年第五屆
主席:年維泗
專職副主席:孫寶榮、楊秀武秘書長:楊秀武
1992年第六屆
主席:袁偉民專職副主席:王俊生、許敬、孫寶榮、楊秀武秘書長:王俊生
1996年第七屆
1996年12月*足協選舉產生職業化以來新一屆領導人主席:袁偉民專職副主席:王俊生
秘書長:王俊生
2000年4月25日,國家體局總局調整足協領導班子主席:袁偉民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閻世鐸黨委書記:王俊生
2000年7月,閻世鐸被正式任命為*足協專職副主席2005年2月17日,閻世鐸被免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書記職務;謝亞龍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
2009謝亞龍被免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副書記職務;南勇任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
2010年1月22日上午,國家體育總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崔大林在會上宣布,原水上中心主任韋迪擔任足管中心主任兼黨委書記,同時免去南勇與楊一民在*足協的一切職務。2013年1月25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管理中心在東
玖大廈召開內部會議,會上體育總局人事司正式宣布張劍出任足管中心主任,魏吉祥任黨委書記。原中心主任韋迪轉崗,正式出任汽摩中心主任;薛立則調任體育文化發展中心,擔任黨委書記一職。
2014年1月21日,第十屆足代會在香河進行。會議中首先選舉出了第十屆*足球協會執委會成員,蔡振華、張劍、張吉龍領銜,還有國家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王登峰。之后,執委會進行*次會議,確定蔡振華出任足協主席,年維泗、王健林擔任*足協顧問,張劍領銜7大副主席。
第十屆*足球協會領導機構組成名單:顧問:年維泗、王健林;主席:蔡振華;常務副主席:張劍;副主席:王登峰、魏吉祥、于洪臣、林曉華、張吉龍、容志行;秘書長:張劍(兼任)。
新任主席
國家體育總局在上周也透露了一項人事安排,待下屆足代會召開時將選舉蔡振華擔任*足協主席。這將有助于蔡振華理順關系,更好地管理*足協。
本來,蔡振華不出任足協主席,只以總局副局長身份繼續主管足球并不困難,但是在*體育改革的大背景下,總局也希望做一些適應改革形勢的改變?偩终趯嵤┛偩中姓芾砺毮芘c各項目協會剝離的工作,已要求各項目管理中心擬定改革方案.足協計劃的改革為“小中心,大協會”,未來將讓*足球協會發揮更大的作用,而淡化“足管中心”的行政職能。同時足協的管理將分為“政事分開”和“企事分開”兩步驟進行,讓協會更好地主導*足球未來發展。
蔡振華如果今后只以“總局副局長”身份管理足協,勢必“政事不分”,還會讓足管中心和足協的剝離難有“說服力”,為了順應改革方案,并在改革中有一個實質性的改變。蔡振華擔任*足協主席一事被提到日程上。
*足協從1955年成立至今,黃中、李鳳樓、袁偉民 和年維泗都曾歷任*足協主席。但是限于*體育的管理體制,足協改選并未得到真正重視,自2003年召開足代會改選執委后,已經有8年未召開足代會。因此直至今日足協主席仍為退休多年的袁偉民,記錄在冊的專職副主席還是閻世鐸、謝亞龍和南勇以及多名退休的各省市體育局局長,這與原先制定的《*足協章程》背道而馳?偩趾妥銋f原來準備2009年12月就召開足代會改選主席和執委,但是受到足壇“反賭掃黑”事件的波及,本來會議通知已經發出,但是臨到召開的一周前緊急叫停。
總局擬任蔡振華主管足球后,也需要一個召開足代會的合法程序才能上任?墒峭徱煌圃偻,至今仍未有準確的時間,這讓足代會召開以及蔡振華上任*足協主席一職之事還需要等待。
蔡振華將當選足協主席中央領導或擔任名譽主席
2013年11月初,足協各部門競聘結果結束后,接下來首要工作就是籌備足代會。按照以往慣例,蔡振華將當選足協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張劍將擔任*足協副主席、秘書長的頭銜。此外,可能還會有更高層領導擔任“*足協名譽主席”。
管辦分離
2月10日,*足球協會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將在香河國家足球訓練基地舉行。備受關注的聯賽“管辦分離”將被重點審議。在本次會議期間,將召開*足協執委會會議、中超聯賽委員會會議、中甲聯賽委員會會議等相關工作會議。不過,本次會議的重點將是審議《*足球職業聯賽管辦分離改革方案》。
管辦分離改革,指要改變由*足協既辦賽又監管的不合理狀況,將辦賽職能從*足協剝離,成立專門機構實施辦賽,鑒于聯賽賽事本身具有特殊的公益性,辦賽與經營也必須分離,分別由不同的機構實施。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符合當代職業足球聯賽運作的模式。管辦分開,職能明確,能充分調動參與各方積極性,有*特色的職業足球管理體系,運行機制,通過管辦分離改革,逐步解決好職業聯賽的管理、決策機制,資源配置的問題。
2004年中超的“G7革命”就提出了“政企分開、管辦分離”的口號。2009年底足壇掀起反賭風暴,“管辦分離”再次成為*足球改革的重要關鍵詞。
最早提出管辦分離的說法時,本意是將聯賽徹底與足協劃分開,即把聯賽運營整體移交給新的職業足球聯賽管理公司,該公司獨立于中超公司之外,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整個聯賽,按照公司法組建董事會,分別成立品牌拉升、商務推廣、競賽運行等團隊,每一個團隊選一個職業經理人來負責管理。
按照這樣的安排,足協工作將輕松很多。除了主要負責裁判工作外,就是做好日常監管,不斷完善規則,引導俱樂部建設。當然,實現這個美好設想的難度也可想而知。
中央巡視
2014年11月3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對國家體育總局的巡視反饋意見出爐,指出“比賽違背公平原則、弄虛作假,破壞*賽紀現象比較嚴重”。11月4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轉發《*紀檢監察報》的評論文章,點出*足球管理亂象,再度將經歷反賭掃黑、成績讓球迷不滿的*足球推上風口浪尖。
文章總結認為,“*足球的很多問題并不完全是由管理部門引起的,但職業化改革的不充分、不徹底,特別是管理部門的不作為、亂作為,卻是導致其逐步走向深淵的主要原因!2014年11月4日,*足協相關人員在談到中紀委監察部網站轉發評論文章批評*足球一事回應稱“對于評論性文章,無法作出回應,我們歡迎媒體監督”。脫離總局
從2月份至今已經過去了近半年的時間,*足球改革領導小組以及國家體育總局一直在推進相關工作,其中主要針對足管中心、*足協進行改革,以完成足改方案要求的體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會脫鉤。上周五,國家體育總局向足管中心發出通知,要求全體人員必須在8月17日前往總局辦公室參加會議,會議將傳達、落實*足協改革相關事宜,劉鵬局長將親自出席并做重要講話。有知情人士分析,本次會議有可能會正式宣布足協脫離總局的具體執行方案,接下來*足協也將正式重組,徹底脫離體育總局、去行政化。足協領導機構也會在未來進行調整,如果在足協繼續擔任職務,也將去掉之前在體育總局或足管中心的行政級別。
中超公司總經理劉衛東正式辭職,劉衛東曾經擔任*足協福特寶公司總經理、中超公司總經理,有消息稱劉衛東即將加盟萬達集團成立的萬達體育公司,這也表明了足協內的一些業務骨干也會受到諸多體育公司或職業俱樂部的重用。在此之前,已經有一些前足協官員加盟國內職業俱樂部,此次改革之后,一些足協官員也可能會選擇一些中超、中甲俱樂部或體育公司開始新的角色。
*足協調整改革方案
調整改革*足球協會是*足球改革發展的關鍵,是理順足球管理體制、創新足球管理模式的基礎。為落實《*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要求,做好*足協調整改革工作,發揮帶動足球改革的龍頭作用,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制定了《*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經國務院領導同意,正式印發,全文如下:
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關于印發*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已經國務院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代)
2015年8月7日
*足球協會調整改革方案
調整改革*足球協會(以下簡稱*足協)是*足球改革發展的關鍵,是理順足球管理體制、創新足球管理模式的基礎。為落實《*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要求,做好*足協調整改革工作,發揮帶動足球改革的龍頭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總體方案》為依據,全面調整改革*足協,破除制約*足球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創新*足球管理體制,逐步形成依法自治、民主協商、行業自律的組織框架,建立符合*社會發展要求和國際足球發展趨勢的管理模式,為*足球發展提供組織保障,為深化體育管理體制改革探索道路。
(二)基本原則。
解放思想,積極創新。調整改革*足協是運動項目管理體制的探索創新,也是社團改革的探索創新。要堅持問題導向,在尊重規律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突破,改革創新,*限度地激發各種社會力量的活力,體現足球管理機構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科學定位,明晰職能。調整改革后的*足協既是團結全國足球組織和個人共同發展足球事業、具有公益性質的社會組織,又是根據法律授權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國足球事務、具有公共職能的自律機構,承擔了體育部門在足球領域的管理責任。改革應當全面反映并實現*足協的職能定位。
破立結合,以立促破。深化改革,要先立后破或以立促破,破立結合,防止前后脫節,形成政策真空;充分調動政策資源,為改革保駕護航。對于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要創新求變,特事特辦,試點先行,逐步完善。深入研究和處理好改革過程中的政策過渡和銜接。
統籌設計,分步推進。體制改革是系統工程,需要理清改革中各類政策要素之間的邏輯關系,避免單兵突進。要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方案,有秩序、有步驟持續推動。高度重視足球改革和*足協改革在體育改革中“突破口”、“試驗田”的定位和意義,以點帶面,引領推進,最終實現*足協改革與體育社會組織改革的銜接和統一。
(三)主要目標。
調整改革*足協,創新協會組織結構和管理模式,明確定位和職能,優化領導機構,健全組織體系,加強黨的領導,形成專業高效、系統完備、民主開放、運轉靈活、法制健全、保障有力的體制機制,推動足球運動健康發展,為體育改革探索新路。
二、*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
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實現*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足協依法獨立運行,在內部機構設置、工作計劃制定、財務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國際專業交流等方面擁有自主權。
(一)撤銷足球運動管理中心。
實現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足球中心)由事業單位向社團常設辦事機構(協會秘書處)的轉變,改變*足協與足球中心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組織架構。轉變完成后,適時撤銷足球中心并按規定核銷相關事業編制。
(二)理順*足協與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的關系。
*足協是具有公益性和廣泛代表性、專業性、權威性的全國足球運動領域的社團法人,是管理足球項目普及與提高工作的全國性自律機構,是代表*參加國際足球組織的*合法機構,是承擔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社團組織,主要負責團結聯系全國足球力量,推廣足球運動,培養足球人才,制定行業標準,發展完善足球競賽體系,建設管理國家足球隊,代表國家參加各類國際足球賽事。
*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后,體育總局不再具體參與足球業務工作。*足協要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承擔并完成國家交辦的各項任務。體育總局對*足協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
(三)改革完善*足協人事管理制度。
在*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中,按黨管干部的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相關人員的崗位轉換和工作安排:
1.足球中心領導班子成員作為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進入*足協工作,免去事業單位職務,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2.足球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可根據個人意愿一次性選擇去留。選擇進入*足協工作的,將所有關系轉入*足協,原在編在崗人員級別、職務等進檔封存;不進入*足協工作的,由體育總局在系統內統籌安排工作。
3.*足協與現聘用人員所簽合同繼續履行,根據脫鉤改革的實際情況調整完善。
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后,*足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與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同工同酬,公平競爭,統一考核。
*足協具有用人自主權,自行確定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崗位設置、薪酬管理、績效考核和用人制度方案。在*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中,合理進行職能調整,優化內部機構設置與人員崗位設置,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科學合理地確定專職工作人員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不斷完善人員績效考核方式,建立科學規范的用人制度。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適應工作發展的要求,廣納賢才,積極吸收足球、體育管理、經濟、法律、媒體、國際專業交流等領域優秀人才充實工作隊伍,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提高人員整體素質。
(四)改革完善*足協財務資產管理制度。
在*足協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中,由專業機構對足球中心及其下屬企業的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清查結果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報批。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在明晰產權歸屬的基礎上,相關國有資產可無償提供給*足協使用。*足協要加大市場開發力度,做好足球運動無形資產開發和保護工作,不斷增加無形資產開發收益,逐步提高市場開發收入在協會總收入中的比例。
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后,*足協不再作為中央預算單位,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帳、獨立核算。實行財務公開,上一年度財務報告與下一年度財務計劃和預算須向協會會員大會報告、接受審議。由獨立的審計機構負責對協會定期進行財務審計,審計結果接受會員大會及社會監督。
(五)明確*足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有關權限。
與體育總局脫鉤改革完成后,由外交部商體育總局研究辦理授予*足協出訪來訪外事審批權事宜,*足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享有一定的自主權。*足協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由體育總局按現行外事管理規定辦理,其出訪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天數根據工作需要據實安排,不受因公出國批次限制。*足協中的其他工作人員、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科研人員等持普通護照出國參加國際足球活動,承擔協會外事任務。參加國際賽事并由體育總局批準和組團的國家隊人員,由體育總局向外交部申辦因公護照。國務院有關部門協助*足協出訪團組在京統一辦理簽證。*足協可向與本協會有合作關系的外國人發出被授權單位邀請函。*足協邀請外國政府官員來訪,舉辦國際會議及論壇,舉辦國際賽事及活動等重大涉外事項,由體育總局按照現行規定和程序進行審批或審核后報國務院審批。
公安機關為*足協有關人員辦理普通護照提供便利。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足協邀請外國人入境提供便利,進行有關登記備案后,*足協可向與本協會有合作關系的外國人發出邀請函,并代向我國口岸簽證機關提出口岸簽證申請,受邀外國人持有關文件可抵達申報入境口岸申請口岸簽證。
三、加強*足協治理制度和機制建設
(一)完善《*足球協會章程》。
進一步修訂完善《*足球協會章程》,確保*足協工作規范化和足球行業治理民主化、科學化。
(二)完善會員結構。
制定符合實際的會員準入標準,明確會員的權利義務;通過鼓勵和支持行業足球協會,聯賽、女子、草根、五人制等足球組織,足球科研、法律等相關機構的建立和完善,逐步吸納各方代表成為*足協會員;指導、加強地方足球協會的建設和完善,逐步優化地方足球協會的層級結構,使之擔負起本地區會員組織和發展的責任,為完善*足協會員結構奠定基礎。
(三)優化執委會結構。
*足協領導機構應當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地方及行業足球協會代表、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知名足球專業人士、社會人士和專家代表等組成。結合目前*足協領導機構和會員的現實情況,減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代表,增加職業聯賽組織代表、經濟界或法律界的社會人士代表,未在地方足球協會任職的地方體育行政部門代表不再擔任*足協執委。
(四)健全專項委員會。
各類專項委員會是*足協的分支機構,在授權范圍內依工作規范協助執委會處理專項事務。參照國際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科學、合理設置各專項委員會;完善技術、競賽、裁判、青少年、女足、新聞等委員會,充分加強其在業務領域的權威、專業地位;突出重視紀律、仲裁、道德與公平競賽等法律機構的建設,充分發揮其監督、保障的重要作用;規范各專項委員會的議事程序;根據各專項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和崗位素質要求,積極吸收社會各界專業人士進入委員會工作,提高工作質量。
(五)健全*足協內部管理機制。
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機制。健全*足協會員大會、特別會員大會、執委會、專項委員會和特別委員會會議制度,完善會議規則,規范決策程序,形成科學、民主、依法的決策機制,確保運轉規范、高效。加強足球行業管理各領域規章制度建設。充分利用專項委員會機制發展和管理足球專項業務。加強秘書處建設,合理設置秘書處工作機構,規范工作規則,加強紀律約束,增強服務意識,克服行政化傾向,全面提高執行力。
四、加強黨的領導
*足協成立黨委,由體育總局黨組領導。*足協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足協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中的黨員,其組織關系轉入*足協黨委,參加*足協黨的組織生活。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足協成立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充分發揮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五、加強組織實施
本方案印發后,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緊落實相關政策和措施。體育總局黨組制定關于*足協脫鉤后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調整的實施辦法;體育總局制定*足協脫鉤后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外交部會同體育總局提出*足協外事管理工作政策措施;體育總局會同民政部制定*足協主要負責人任職管理辦法;根據*足球改革發展需要,財政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支持足球運動發展的力度,財政部會同體育總局制定*足協國有資產管理規定,提出向*足協購買服務的清單目錄和具體措施。
國務院足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加強對*足協調整改革的指導、協調和推動。聯席會議辦公室協助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各部門、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大力支持*足協調整改革工作。鼓勵各地區對足球改革發展以及各級地方足協的調整改革進行積極探索。各方面要各司其職,積極協作,確保*足協調整改革順利進行,為《總體方案》貫徹落實開好頭、起好步,促進*足球改革發展全面推進。[1]